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申请人对已知可沥滤物允许限值确定等相关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进一步做好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我中心现已启动已知可沥滤物允许限值确定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编制工作,希望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境内、外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积极参与配合指导原则制修订工作。
请有意向参与工作的相关单位填写信息征集表(附件),并于2019年5月28日前统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我中心。
联系人: 叶成红 肖丽
联系电话:010-86452846 010-86452844
电子邮箱:yechh@cmde.org.cn xiaoli@cmde.org.cn
附件:信息征集表(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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