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推进实施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动态监管,有效防控区域性和系统性安全风险,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订了《山西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实施办法》。希望你们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医疗器械质量风险早发现、早处置,真正“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附:山西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