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市市场监管委等11部门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5月10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规〔2018〕5号)。目前,该政策已实施一年多,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鼓励医疗器械研究创新、推动产业发展的精神,结合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实际,拟对原优先审批程序进行修订,以进一步扩大优先审批的范围,增加优先审批的覆盖面,助推我市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8月7日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反馈,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电子邮箱:tdaqxc@163.com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A座508室(邮编:300191)
附件:《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3日
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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