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等产品临床评价的技术审评工作,明确相关要求以指导注册申请人临床评价申报资料准备和撰写。我中心拟就“影像型超声设备同品种临床评价要求”“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同品种临床评价要求”“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要求”和“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同品种临床评价要求”开展专题研究。希望有相关具备研发或生产经验的境内外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积极参加。
请有意向参与工作的相关单位填写信息征集表(详见附件),并于2019年9月6日前统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我中心。
联系人:盛恒松
联系电话:010-86452518
电子邮箱:shenghs@cmde.org.cn
附件:信息征集表(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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