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委开展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入第一批试点,开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工作。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简称UDI)是医疗器械产品的“身份证”,建立唯一标识制度,可以加强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实现唯一标识在生产、经营、流通和使用中的示范作用,探索形成从源头生产到最终临床使用全链条联动,提升医疗器械监管效能和卫生健康管理效率,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加强医疗器械监管治理。
此次试点工作,我省以心脏和骨科等高风险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而试点工作的开展则是由国家药监局和相关部委及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相关单位和省内医疗器械注册人联合参与。
试点工作将建立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框架,开展唯一标识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流通和使用等各环节的试点应用,探索利用唯一标识实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产品召回及追踪追溯以及在卫生、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以实现注册审批、临床应用、医保结算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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