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局承担“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器”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为总结此项工作,我局组织编写《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将反馈意见邮件至:yxaj@smda.sh.cn,邮件注明“血液透析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反馈”,截止时间2020年1月3日。
特此通告。
附件:
1.《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
2.《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