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函》(晋发改收费函〔2020〕86号),制定了《山西省医疗器械、药品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 山西省医疗器械、药品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